泰和县牛牧等七座电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牛牧等七座电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泰和县牛牧等七座电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和县境内。
2.2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3招标金额:施工标约 850 万元 。
2.4招标范围: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等(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43日历天,预计2017年 4 月 20 日开工,2017年 12 月 20 日完工(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必须联合有独立法人的水电设备制造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师等3个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联合体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扫描件。
(9)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10)水电设备制造厂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23日起至2017年4 月 13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吉安市本级)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2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文件(赣水建管字[2014]63号)的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必须和有独立法人的水电设备制造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方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和县牛牧等七座电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项目部
地 址:泰和县境内
联 系 人:匡先生
电 话: 139706706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91-83859265、13970667855
网 址:http://www.jxfzjl.com
2017年3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