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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南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城县里塔镇、新丰街镇、株良镇、建昌镇.

2.2 招标规模:招标总投资2294.31万元,各标段招标金额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1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3月31日,总工期89天。

2.4 招标范围: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5 标段划分:共8个标段,其中施工标7个,监理标1个。

2.6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 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工程师配置不少于1名(须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现场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7名(须具有水利监理员岗位证书)。

(5) 外省的监理企业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 业绩要求:无

 (8)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3年126日起在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jxfzjl.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递交投标文件前在现场统一收取,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12月269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及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监理标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同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或法人证总监理工程师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www.jxfzjl.com)。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监理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标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办法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赣信用等级得分中予以扣2分。 

7.4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2010】236号)随机抽取。招标人不参与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城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部 

地 址:南城县水务局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13979425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91-8853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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