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公溪镇防洪工程招标文件补遗四
各投标单位: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施工标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将本项目施工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3.1招标控制价A=15276300元,其中G=1720000元”更改为“3.1招标控制价A=16996300元,其中G=1720000元”。
2、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到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更改为2013年12月13日16: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3年12月16日9:00时。(监理标与施工标的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将招标文件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3-12-15 计划竣工日期:2014-12-14 |
替换为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5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3-12-24 计划竣工日期:2014-12-14 |
各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此处内容相应调整,以此补遗为准。
4、招标文件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了内容,请注意查看。
5、本项目施工标工程量清单全部更新,请各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已上传投标文件的请先撤回)。
乐安县公溪镇防洪工程项目部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