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西山镇西山支渠等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
编号:001
各潜在投标人:
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现对新建县西山镇西山支渠等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中第2点第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预计2014年11 月20 日开工,2015年 8 月 19 日完工;”与招标文件中工期不一致,现澄清为“计划工期270日历天,预计2014年11 月20 日开工,2015年 8 月 15日完工”。
(2)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现澄清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现澄清为“本省企业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外省企业为壹级建造师”与招标公告一致。
(3)招标文件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0点“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现澄清为“1、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 招标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看并重新下载澄清补遗栏中的澄清文件,并按新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上传,如未能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导致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等结果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负责。
新建县西山镇西山支渠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