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2017年度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和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安县2017年度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和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招标公告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靖安县千亩以上圩堤应急整治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靖安县高湖镇、仁首镇、水口乡、香田乡。
2.2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
2.3招标金额:施工1标段约285.78万元 ,施工2标段约303.97万元。
2.4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预计2018年 2 月 10 日开工,2018年8月 8 日完工(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师等3个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4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起至2018年2月12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10 时00分,地点为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水利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2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文件(赣水建管字[2014]63号)的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6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标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7.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8各施工投标人可就上述贰个施工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原则是按标段顺序中标,且不再进入其它后序标段中标候选排序,但其有效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
7.9、开标顺序:靖安县2017年度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和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施工1标、靖安县2017年度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和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施工2标。
7.10评标全过程由靖安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靖安县人民政府网、江西方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因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网上电子帐户在新点软件中还没做好,所以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帐户:
户 名:靖安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靖安支行
帐 号:100067919880010002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安县千亩以上圩堤应急整治工程项目部
地 址:靖安县水务局
联 系 人: 曹炳香
电 话: 135765537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楼
联 系 人:赖永红
电 话:13507950577
监督单位:靖安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靖安县委督查室:0795—4662889
靖安县政府督查室:0795—4657796
靖安县水招办 0795-4662171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95-4660538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金额(万元) | 建设地点 | 招标人 |
1 | 靖安县2017年度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和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施工1标段 | 285.78 | 靖安县香田乡 | 靖安县千亩以上圩堤应急整治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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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靖安县2017年度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和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施工2标段 | 303.97 | 靖安县高湖镇、仁首镇、水口乡 |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