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河大道路堤结合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禾河大道路堤结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吉安市吉泰走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
2.2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
2.3招标金额:施工1标段约16930万元 ,施工2标段约17835万元 。
2.4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预计2017年 12 月 15日开工,2019年 12 月 14 日完工(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一级水利水电注册证(任项目经理)(含临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师等3个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拟投入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证(任项目副经理)(含临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关键岗位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水利水电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水利安全员、市政公用工程关键岗位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 1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jyxx/002003/002003001/jyxx.html(吉安市本级)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1月24日 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水利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及施工监理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2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业绩要求:近10年(2007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次招标的控制价60%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投标人提供评审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并公示的类似工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录入拟投入本项目投标业绩的时间应在开标之日前。还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7.6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文件(赣水建管字[2014]63号)的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标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7.8“外埠来赣市政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需提供原件)”。
7.9按赣建招[2016]7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投标时可不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7.10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11本项目在开标现场水利水电建造师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需要同时出场,水利水电建造师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可以为同一个人。如果水利水电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建造师不是同一个人。委托人需由水利建造师担任。
7.12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2个施工标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且中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中已获得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招标控制价小的标段中标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13本项目由水利水电建造师进行网上报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江西方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安市吉泰走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吉安市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796-82118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91-83859265、13086169676
监督单位: 吉安市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