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梅江防洪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补遗一
编号:00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布补遗(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是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本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外埠来赣市政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需提供原件)。
2、市政公用工程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提供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必需为土建专业)。
3、按赣建招[2016]7 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投标时可不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4、原招标文件中全部涉及到水利水电和市政公用企业资质证书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拟投入本项目的水利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不含外省二级),市政建造师必须执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7、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制作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行负责。
宁都县梅江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部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