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省级补助资金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山湖区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省级补助资金专项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市青山湖区小型农田水利省级补助资金专项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2 招标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50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1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4年5月14日。
2.4 招标范围:青山湖区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省级补助资金专项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包含非国有职称证书);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信用等级证书》);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 持有有效的《南昌市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且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在《南昌市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备案;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南昌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3章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 1月4日起至2014年1月2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标(其中3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9 时30 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
6.2 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施工企业参与我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中,投标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合同签订前,一的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确定中标人之前,笫二、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项目投标,视为施工企业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 根据《关于在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赣检发预字[2013]3号)关于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在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4 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施工标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青山湖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青山湖区农业水务局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138708694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风和都会3栋12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91-88539892
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同编号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招标金额 | |
扬子洲灌区长村村灌溉片末级渠系整治工程 | 扬子洲镇长村村 |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4年 5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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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洲灌区前洲村灌溉片末级渠系整治工程 | 扬子洲镇前洲村 | 436583 | |||
扬子洲灌区庙后村灌溉片末级渠整治 | 扬子洲镇 庙后村 | 436628 | |||
赣抚平原灌区四干秦坊斗渠2等末级渠系整治工程 | 罗家镇秦坊村 | 436505 | |||
赣抚平原灌区四干棠溪斗渠等末级渠系整治工程 | 罗家镇棠溪村 | 436554 | |||
赣抚平原灌区西总干板溪斗渠3等末级渠系整治工程 | 罗家镇板溪村 | 436970 | |||
扬子洲灌区渔业村灌溉片机耕道路改造工程 | 扬子洲镇渔业村 | 478549 | |||
扬子洲灌区腾洲村灌溉片末级渠系整治工程 | 扬子洲镇腾洲村 | 291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