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萍乡市城市防洪工程(主城区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萍乡市城市防洪工程(主城区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赣水建管(2016)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五河治理萍乡城防(主城区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萍乡市主城区。
2.2招标金额:工程总投资为47571.47万元,本次招标金额施工约 6275 万元。
2.3 计划工期:660 日历天,预计 2016年 11 月 20 日开工,2018年 9 月 11 日完工。(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师等3个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20 日止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萍乡市(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 月 21 日9时 30分,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业绩要求:近10年(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次招标的控制价60%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1、2级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投标人提供评审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并公示的类似工程,还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7.5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本项目拟投入施工标项目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
7.6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文件(赣水建管字[2014]63号)的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7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含公示期中)担任任何职务,否则将认为无法在本项目中切实履职,取消中标资格。
7.8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萍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萍乡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市、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五河治理萍乡城防(主城区段)项目部
地 址:萍乡市开发区金三角建材市场兴隆五区右边二楼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99-67671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2单元1201室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 话:0791-88535100 15070821330
网 址:http://www.jxfzjl.com
监 督 单 位:萍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萍乡市水工程招标办公室、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监 督 电 话:0799-6793072、0799-6796655、0799-6882156
2016年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