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螺滩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安市螺滩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市螺滩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安市境内。
2.2 计划工期:约460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标招标金额为17.4万元,划为1个施工监理标。
2.4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 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 其他要求:(一)至(五)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9)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6 日9时30分,投标文件数量为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开标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及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次施工监理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
7.3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指投标人在近10年内(2005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有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工程。
7.4 投标人应按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内。
7.5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标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7.6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吉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监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安市螺滩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部
地 址: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管理局
联 系 人:裴女士
电 话:189706836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01、120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679668341
监 督 单 位:吉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6-8222987